威海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16年第20号 2016年11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环翠区201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660号),批准征收我市环翠区土地7.634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批次地块,位于环翠区羊亭镇港头村东、和兴路北,总面积7.6342公顷。涉及港头村土地7.634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政府 2 0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