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艳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昌鸿小区B区-35号-202的预告登记证明2009060716(证书类型: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艳军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