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听证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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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位于威海市文化西路南、吉林路东的一宗土地闲置事项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时间 2020年12月17日(周四)14:30 二、 听证地点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楼会议室 三、 听证机构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 听证申请人 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 五、听证内容 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威海市文化西路南、吉林路东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号分别为:威高国用(2011)第65-1号、威高国用(2011)第65-2号,面积为14799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至今该地块尚未开工建设,土地闲置2年以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宗地涉嫌闲置,我局已分别向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威自然高闲定字﹝2020﹞第17号)、《闲置土地认定书》(威自然高闲定字﹝2020﹞第18号)。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现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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