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7  11:00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位于海市文化西路南、吉林路东的一宗土地闲置事项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时间

2020年12月17日(周四)14:30

二、 听证地点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楼会议室

三、 听证机构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 听证申请人

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

    五、听证内容

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威海市文化西路南、吉林路东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号分别为:威高国用(2011)第65-1号、威高国用(2011)第65-2号,面积为14799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至今该地块尚未开工建设,土地闲置2年以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宗地涉嫌闲置,我局已分别向威海市京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威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威自然高闲定字﹝2020﹞第17号)、《闲置土地认定书》(威自然高闲定字﹝2020﹞第18号)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现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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