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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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家级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区规划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威政法办〔2017〕55号)《关于印发威海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威政法办〔2017〕54号)和《关于印发威海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威政法办〔2017〕7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和《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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