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前进街-12号-408的s0007770(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和威国用(2001)第422-067号(证书类型: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勇
2020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