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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权纸质证书不再附记抵押权信息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0  17:55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精神,自2020年8月10日起,威海市区(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权纸质证书中不再附记抵押权信息、不再粘贴纸质附图。持证人可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查看该不动产的抵押、查封等相关状态信息以及对应的分户图和宗地图信息。特此公告。

扫码看图说明

使用“爱山东”app、微信或支付宝等扫描证书左上角的二维码,即可查询到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点击“宗地图”和“分户图”按钮可查看对应图片。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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