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标准地”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1-01-18  17:22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推进“标准地”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自2020年9月至12月底,全市重点区域内出让工业用地50宗,按“标准地”模式出让的地块共28宗,共计3354亩,按标准地出让的宗数和面积数完成率分别为56%和74%,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

按照省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九大改革攻坚行动、保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要求,我局及各区市、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荣成市率全市之先启动“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于2020年5月份成立了“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份印发了《荣成市“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以经济开发区为试点试行,实现2020年底前在全市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的目标任务。同时针对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的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实现“拿地即开工”,大大节省企业用地成本。在首宗“标准地”成交后,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在局公众号积极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成交信息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在推进全市“标准地”改革工作中起了带头作用。环翠区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环翠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意见坚持市场化配置、亩产论英雄、改革提速度、全过程监管的原则,要求辖区范围内所有新增工业用地推行工业类项目“标准地”制度。实行“标准地”+“告知承诺制”,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环翠区已实现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在全市“标准地”改革中处于领先位置。同时,其它各区市、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积极响应改革要求,全力推进政策制度落实落地,特别是在实行区域评估、建立控制指标、制定投资建设协议等方面,各区市、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面问题、迎接挑战,积极主动担负起改革排头兵的职责,有力的推动了全市“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标准地”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工业用地全部按照“标准地”制度出让,并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所有者权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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