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委〔2020〕182号《中共威海市委关于张化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孙利剑同志不再担任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根据威委〔2021〕104号《中共威海市委关于王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邵锦光同志任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2021年5月13日经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法定代表人由孙利剑变更为邵锦光。
特此公告。
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