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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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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现将近期受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等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0631-5173063 电子邮箱:zrjfwzxfzk@wh.shandong.cn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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