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13:35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服务“精致城市”建设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深化法治建设,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全面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成为我市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精准配置土地要素,完成32个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用地面积4848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537亩。有序推进入地出让,全市范围内以招拍挂形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共计360宗、15449.31亩,成交价款157.87亿元。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底线,先后开2023年耕地保护专项行动、“蹲点督导”专项行动,制作并宣传耕地保护微电影《新时代的牛百岁》,营造全社会参与耕地保护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工作,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连续三年大幅下降。其中,环翠区、荣成市、经区实现卫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零”。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不符合现行营商环境政策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文件没有违背的情形。二是优化提升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纳入专项整治的291个项目已全部化解,惠及群众6.91万户,化解率达100%我市创新数字赋能“影像排查法”、流程再造提升办证快捷度、“三个聚焦”做好问题化解等工作经验先后10次被省工作专刊宣传推广。针对企业盘活存量土地和融资需求,先后推出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制度、存量房“带押过户”、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持续升级不动产登记服务,33类业务可实现即时办结,其它不动产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7类业务可实现零跑腿、零资料办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主动向上提出立法建议。今年2,自然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来我市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调研,我局结合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主动向上提出立法修改建议,并就填海地办证等亟需上级出台指导政策的疑难问题提报部调研组,以期真正解决我市基层土地管理难题。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依法规范行政权力,研究制定了《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代政府起草发布《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现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先后制发《威海市矿泉水、地热资源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意见》《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技术导则》等部门文件,并按照规定全部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积极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修改1件;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修改2件、宣布失效2件;保留部门政策性文件27件、宣布失效3件。 

3.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年初,《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威海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2020-2035年)》列入威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截至目前,两事项均已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理,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通过后公布实施。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2023法制机构共审查各类报卷等材料92件,提出各类审查意见和建议40审查行政处罚案卷36,审查合同、规范性文件以及代市政府拟定的文件50余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积极引导公职律师参与单位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设3名公职律师,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共计65件。加强法律顾问法治保障作用,全年为我局各类决策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提供行政争议处理服务30余次。通过层层把关,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我局对外行政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履行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对因工作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按照注销程序及时进行申报收回。目前持证人员91人。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行政执法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三是健全基于信用差异化监管模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在重点执法领域根据检查对象风险类别和评价等级,推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避免行政检查扰企扰民。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更新完善《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组织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活动,立纠立改,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实行包容审慎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处理免罚案件3起,涉案金额676.2万元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拓展政务信息渠道,主动听取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问题,理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件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结质量。今年共按期妥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122件,协助省厅、市政府办结20件。二是严格执行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制度。编制并公布《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明确权力事项及其法律依据,严格履职要求及失职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常态化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 110余项,廉政负面清单12条。印发《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擦亮“清朗自然·精致规划”廉洁机关文化品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规范与服务管理对象交往行为廉洁自律“八个不准”和“四个报告”》,营造和谐高效的良好政商环境。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功能作用,聘用1名具有丰富自然资源执法经验的退休干部和2名律师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二是规范信访工作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治重化积”攻坚和矛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梳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今年以来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针对疑难争议案件,建立“一案一例”案件研讨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结质效。今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20件。

(六)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前期信用建设工作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研究印发了《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修复工作规程》,明确信用修复条件、修复流程,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保障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重塑良好信用。创新构建自然资源“信用+法治”工作模式,工作经验做法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推广。

(七)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和部门年度学计划,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始终坚持学用结合,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年度学习安排,通过每周自然资源大讲堂、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等各类专题学习培训,先后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先后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行政处罚法网络答题”“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参与人数200人,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八)加强普法宣教实效。一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为充分发挥基层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前锋作用,提升咨询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能力,组织各区市订阅自然资源咨询员指导手册,各辖区根据实际工作分批次组织咨询员学习培训20余次。先后开展2023年耕地保护专项行动、“蹲点督导”专项行动,下沉全市72个镇(街)进行调研座谈及政策宣传。发布耕地保护微电影《新时代的牛百岁》,通过自然资源部公众号客户端、山东省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展演,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氛围。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日,认真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积极参与自然资源咨询员、阳光问政、“谁执法、谁普法”机关普法进行时等法治宣传教育栏目,2023年以来共参与各法治宣传教育栏目6,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打造“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先后涌现“法润自然”不动产登记法治工作室、“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不断深化“法润自然”影响力。今年,环翠区局、荣成市局、乳山市局入选省厅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突出单位,环翠区法治文化广场入选省厅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示范基地。

(九)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管党治党责任不动摇,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其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章等党内法规学习2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单位,以各执法场所为阵地,以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知识为抓手,把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范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不够强,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度、推广力度不够,普法成效不明显。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不够彻底,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普法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普法形式不够灵活,创新突破意识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在全局建立起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一)建立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强化全面统筹作用,多次召开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职责。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主要领导始终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注重发挥机关文化的指引和凝聚作用,将机关文化主题确定为“清朗自然·精致规划”,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建立起对事业、对单位的价值认同和情感依赖。

(三)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建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内容的普法责任清单,先后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纳入清单化学习。结合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着力开展系统内普法教育,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将普法宣传工作贯穿到履行各项行政权力之中。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要抓手,组织做好年度任务制定、协调推进、情况总结等常态化工作,落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年终述法等制度,有效保障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法律政策培训,统筹业务与法治融合,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深化改进普法宣教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任务,强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谋划开展分众化、对象化普法活动,有效拓展普法深度和广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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