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大道-127号-407《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4-17  14:44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孙红光因保管不善,威经技区国用(2007)第3451(证明类型: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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