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银保监分局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公积金中心,各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精神,在威海市自然资源局和威海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银行抵押贷款业务联办的通知》(威自然资字 (2020)45号)的基础上,现就全面深入开展“不动产+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 不动产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业务时,通过电子证照亮证、核验,替代证照原件、复印件,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上缴费,业务办结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各金融机构下载电子票据及电子证照,依据《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办理后续贷款业务。 各金融机构、公积金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业务时,不再收取、核验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抵押人可通过手机“爱山东APP”亮证直接办理业务,各金融机构、公积金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申报平台电子证照验证功能宪成证书核验,并直接在系统内调用下载电子证书作为抵押审批材料。针对企业群众提交的土地证、房产证,各金融机构、公积金中心原则上应引导权利人换领不动产权证书后,再办理抵押登记。权利人换领不动产证可即时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 二、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 各金融机构应及时开通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企业账号,推广应用《鲁自然资字(2019)70号》文件推荐的简化抵押合同文本(详见附件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新增了相关条款),推行以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向各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范围,深化服务内容,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金融机构查询等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无缝对接转贷、压缩办理时间、减少过桥资金、拓宽融资类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实行“智能网办、全程无纸化模式”。抵押关系解除时,金融机构和公积金中心可直接通过“线上”单方提交注销申请,关联电子证照信息,登记系统自动校验相关信息,自动审核登簿,即可办理注销登记。原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不再收回,由抵押权人自行保存,不需移交抵押权注销登记纸质档案。 三、全面开展“互联网十不动产预告登记”服务 各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和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全面开展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存量房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缩短办结时限。各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发放贷款。不动产预告登记实行网上办、立即办、免费办。 四、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积极提供各类优质查询服务,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签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网点、自助查询机、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多种渠道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爱山东”APP查询证明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电子印章,与物理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金融机构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纸质证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强化监管考核,确保信息安全 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组织签约银行签订《“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保密协议书》,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做到登记信息全方位监管。各金融机构应建立信息安全机制,在信息接入、查询、核对和交互共享时,确保信息安全,严禁将获取的信息泄露和用于业务办理事项之外的任何用途。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造成信息泄露或数据破坏的,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对抵押人的宣传与引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不动产证书(证明)电子证照查看展示操作步骤 2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动产抵押登记简版合同) 3主债权及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动产最高额抵押登记简版合同) 附件1 不动产证书(证明)电子证照查看展示操作步骤 1.打开“爱山东”APP,点击右下角“我的”,在“我的证件”下查看巳订阅的各类证件,如未订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可点击“全部证件”,进入电子证照订阅界面。未订阅可点击“添加订阅”按钮,进入订阅证照页面,在左侧莱单选中“自然资源”,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选择订阅,订阅后即可在山东电子证照界面下看到。点击订阅后的证书(证明)选项,进入电子证照展示页面,上方展示产权登记信息,点击下方副本预览,可查看电子证照内容,供展示、下载存储。 附件2 合同编号: 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 (不动产登记专用)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债务人: (以下简称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设立口抵押权登记口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登记口抵押权预告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及抵押担保详情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及币种:(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债务履行期:_年_—__月___日至_年——__月-日 3、担保范围: 4、抵押物价值: 第二条抵押物清单口 抵押物1 1、口不动产权证书号: 或口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网签合同编号): 2、不动产单元号: 3、抵押不动产坐落: 4、抵押不动产建筑面积: 5、备注: 抵押物2 1、口不动产权证书号: 或口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网签合同编号): 2、不动产单元号: 3、抵押不动产坐落: 4、抵押不动产建筑面积: 5、备注: 抵押物3... 第三条抵押不动产转移约定 第二条中所涉及的不动产在抵押期间,甲、乙、丙三方(口有/口无)禁止或限制转让上述不动产的约定: 口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上述不动产。 口抵押期间,乙方转让不动产的,应会同甲方一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第四条特别约定 l、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甲、乙、丙三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口抵押权登记口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口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三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丙三方共同承诺:本合同仅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的合同文本,本合同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相关要素与甲方与丙方,甲方与乙方另行签署的借款、担保合同一致,如有冲突,各方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公章): 乙方(签字或公章): 丙方(签字或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1、该示范文本仅供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使用,合同内容应根据抵权人、抵押人、债务人间相关合同如实填写。 2、口由甲、乙、丙三方勾选确认。 3、债务履行期限填写起止日期。 4、同一抵押人名下多个抵押物共同担保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每个抵押物信息。
附件3
合同编号: 主债权及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债务人: (以下简称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设立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及抵押担保详情 l、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担保的最高额主债权金额及币:种(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债权确定期:— __年_. 月一 日至- 年_ 月 日 3、担保范围: 4、抵押物价值: 第二条抵押物清单口抵押物1 1、口不动产权证书号: 或口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网签合同编号): 2、不动产单元号: 3、抵押不动产坐落: 4、抵押不动产建筑面积: 5、备注: 口抵押物2 1、口不动产权证书号: 或口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网签合同编号): 2、不动产单元号: 3、抵押不动产坐落: 4、抵押不动产建筑面积: 5、备注: 口抵押物3 第三条抵押不动产转移约定 第二条中所涉及的不动产在抵押期间,甲、乙、丙三方(口有/口无)禁止或限制 转让上述不动产的约定: 口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上述不动产。 口抵押期间,乙方转让不动产的,应会同甲方一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甲、乙、丙三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 额抵押权登记。除三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丙三方共同承诺:本合同仅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的合同文本,本合同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相关要素与甲方与丙方,甲方与乙方另行签署的借款、担保合同一致,如有冲突,各方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公章): 乙方(签字或公章): 丙方(签字或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1、该示范文本仅供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使用,合同内容应根据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间相关合同如实填写。 2、口处由甲、乙、丙三方勾选确认。 3、债务履行期限填写起止日期。 4、同一抵押人名下多个抵押物共同担保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每个抵押物信息。 2021年10月29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