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类其他登记(个人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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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如何办理不动产的继承业务? 个人继承不动产的,可选择三条途径办理,一是可以持相关资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继承业务;二是可以选择本地的公证机关,委托进行继承公证,申请不动产继承业务,三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继承的法律生效文件,申请不动产继承业务。 文件依据: 。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下放到各区分中心办理的公告》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心主任办公纪要2017】3号(继承交接、死亡证明)
2、个人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已经与146家相关金融机构建立专线互联,通过“不动产登记申请系统”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抵押登记。个人和金融机构无需到大厅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零跑腿。 文件依据: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市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不动产登记银行抵押贷款业务联办的通知》(威自然资字〔2020〕45号)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行“不见面办理”“全自助办理”服务的通知》(威不动产营字〔2020〕10号) 威海市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财产登记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威财营室〔2020〕1号)
3、 个人与个人(企业)之间借贷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可到就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或通过“山东省一网通办平台”和“爱山东”手机APP选择抵押业务网上申请。 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的公告》(威不动产营字〔2020〕7号)
4、 个人购买不动产办理登记是否必须先行测绘? 无需。办理不动产登记,可直接延用原测绘成果,不再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文件依据: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威海市大数据中心《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威自然资字〔2020〕68号)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共享相关部门信息工作的通知》 《2021年度威海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威营转发〔2021〕1号) 威海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威海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威营转发〔2021〕1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提标提速提效推动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办发〔2020〕7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行咨询导办贴心帮办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字〔2018〕3号)
5、个人如何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预告登记? 预告商品房预告登记可由预售人与预购人双方申请,也可由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人单方申请的,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商品房合同时进行约定。申请人可自行通过山东省“一网通办”平台或到登记大厅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 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的公告》(威不动产营字〔2020〕7号)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调整预告登记办理流程和方式的通知》 6、个人如何购买商品房如何申请交房即办证? 个人购买商品房可在开发企业处申请交房即办证业务,开发企业在申请整栋楼的首次登记时,已统一开通“一网通办”平台的申请权限。交房时开发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出办证申请,业主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台审核登簿,即时办结实现交房即办证业务。也可由不动产、住建、税务部门联动到交房现场为业主实现交房即办证业务。 文件依据: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关于在市区开展交房即办证服务的通知》(威自然资登字〔202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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