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 共同研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研讨《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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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四十六条,明确了土地征收程序、补偿安置、监督管理等内容。 为更好落实《办法》有关规定,有序稳妥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1月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都剑光组织市局相关科室和区市代表召开《办法》研讨会,结合当前实际工作情况和土地征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充分发挥“头脑风暴”优势,共同交流研究新规定,解决政策变化给当前工作带来的影响情况。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与上级沟通,了解《办法》后续补充政策情况,并与各区市、开发区和市直其他部门密切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反馈、解决《办法》施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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