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变更登记办理指南(国有土地上住宅)
发布日期:2024-01-08  17:10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办理事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住宅)居住权变更登记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适用情形

因居住权人身份信息、居住权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办理居住权变更登记。

申请主体

1.居住权期限、居住条件和要求等居住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由居住权人和不动产所有权人共同申请。(注:房屋属于共有的,由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属于政策性住房的,当经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居住权人的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化的,居住权人可以单方申请。

3.不动产地址坐落发生变化的,居住权人可以单方申请。

4.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义务人发生变化的,居住权人可以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下列资料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详见《不动产登记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要求》)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4.委托办理的:委托书(详见《不动产登记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要求》)

5.住权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居住权人的身份信息变更材料

6.居住权期限、居住条件和要求等居住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居住权变更合同等书面材料 

7.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办理流程

受理-缮证发证(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 

即时

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办理部门及地点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心大厅: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5B(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631-5352600;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区分中心: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原市委党校文昌大厦),咨询电话:0631-5193700;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区分中心: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咨询电话:0631-5350300;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区分中心:齐鲁大道66号,威海海关缉私分局西邻,咨询电话:0631-5982582;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港区分中心:朝阳路5-1号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临港区管委会东侧南100米2号楼咨询电话:0631-5581770。


大厅开放时间

市中心: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点30分-5点30分

环翠区分中心、经区分中心、临港区分中心: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点30分-5点

高区分中心: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点-5点

监督电话

0631-5352607。

友情提示:

您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总门户网站进入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模块申请,网址:http://zwfw.sd.gov.cn,也可以通过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选择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模块申请,系统支持24小时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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