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5-13  17:13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攻坚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国家、省、市重大部署和自然资源管理重点任务,以“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为抓手,持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

(二)自然资源领域服务管理对象;

(三)其他社会公众

三、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始终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普法学习的首要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展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突出抓好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执政等理念,把宪法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做好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学习宣传党章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压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推进民法典和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轮训,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信访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推动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湿地保护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系统学习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班等形式,领导干部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3次,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七)强化日常学习培训力度通过编印普法读物、自然资源沧海大课堂、以案释法、学习考试等一系列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和思维。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系统干部职工、自然资源咨询员、社会群众等不同对象,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培训,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全面覆盖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普法六进”、集中宣讲、官网、公众号、微博、报纸、电视、手机短信及普法栏目等线上线下方式,及时、精准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社会各界法治观念。要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管理、服务工作实践,加强政策法律解读和案例分析,增强普法效果。

)认真抓好节点普法。

1.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按照上级关于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3.开展相关节点集中宣传。在2.2世界湿地日、3.3野生动植物保护日、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节点,利用好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活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纪念日等节点,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促进普法与管理相结合,普法与服务相融合。通过主题集中宣传、以案释法、视频展播、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形成自然资源“大普法”格局。

)创新普法载体。巩固传统普法模式,充分利用宣传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平台,大力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将“法润自然”logo植入宣传单(册)、展板、课件等各种普法平台,多样化提普法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及局门户网站开展视频、音频、图文并茂式普法,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影响力。

(十)深入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创建的法治文化示范单位和基地,着力提升其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创建国家、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单位(基地)。

(十)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室的功能作用,壮大培育工作室法治人才队伍,打造法治示范工作室。发挥基层法治联系点作用,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为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提供实践基础和政策储备。加大对自然资源咨询员培训,着力提升自然资源咨询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外脑,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治队伍的作用。

(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聚焦重点,逐项对照,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完善,确保所有资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经得起核验。全面梳理查摆普法工作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成“八五”普法确定的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

(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教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十强化资料报送。各单位积极探索制作一批喜闻乐见的普法微视频,各区市局、规划分局、管理办、直属事业单位每月至少制作一个微视频,机关各科室每季度至少制作一个微视频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各单位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日常开展普法工作的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5173035)。

(十加强督导宣传。市局将持续加强工作督导,将学法普法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学法普法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激励引导干部职工争当学法普法标兵,营造浓厚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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