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等换证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02  18:19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办理事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等换证

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

适用情形

两证合一、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等,可以申请换证。

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换证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材料

下列资料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

1)威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等);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4)委托办理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收费→复审登簿→缮证发证(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免收工本费。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

办理部门及地点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本级大厅: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5B(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631-5352600;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区分中心: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原市委党校文昌大厦),咨询电话:0631-5193700;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区分中心: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咨询电话:0631-5350300;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区分中心:齐鲁大道66号,威海海关缉私分局西邻,咨询电话:0631-5982582;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港区分中心:朝阳路5-1号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临港区管委会东侧南100米2号办公楼,咨询电话:0631-5581770。

大厅开放时间

市中心: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点30分-5点30分;

环翠区分中心、经区分中心、临港区分中心: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点30分-5点;

高区分中心: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点-5点。

监督电话

0631-5352607

友情提示

您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总门户网站进入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模块申请,网址:http://zwfw.sd.gov.cn,也可以通过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选择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模块申请,系统支持24小时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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