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事业单位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收费 | 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相关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详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1号) | 国家发改委 | 《物权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登记财产便利度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95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也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