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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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与效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威海市地热、矿泉水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意见》开展评估,并就上述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内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99号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收,请在信封注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联系电话:0631-5173070。 3.电子邮箱:whzrjkgk@wh.shandong.cn。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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