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继续执行《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化解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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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下列《关于建立健全化解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继续执行。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再标注有效期。
附件: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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