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进强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9-28  15:30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执(经)罚字〔20255

当事人:丛进强

    你未经依法批准,2015年擅自占用崮山镇北虎口村300平方米建设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规定。该宗地现状地类全部为未利用地,全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丛进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合同书复印件1份。证明违法主体为你本人

2.询问笔录2份。证明你于2015年占用崮山镇北虎口村土地建设房屋。

3.现场勘测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勘测定界图1份,土地利用现状局部位置图(2014年)1份,崮山镇国土空间规划图1份。证明你违法占用北虎口村土地面积300平方米(当事人已现场指界,对违法用地测量过程没有异议),占用地类为未利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4.卫星遥感影像图5份(2014年、2015年、2016年、2021年上半年、2025年各1份),证明非法占地建设行为发生在2021年9月1日修订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9月1日之后没有继续动工建设等行为,持续保持违法现状。

我局已2025911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的依据、拟作出处罚的内容及陈述申辩的权利和听证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未提出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注:因该条款对应的是2004修正版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第七十七条与原七十六条规定一致,因本案非法占地建设行为发生在202191日修订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91日之后没有继续动工建设等行为,持续保持违法现状,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因此适用2014修正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罚)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第4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相关规定(其中当事人非法占用300平方米未利用地的行为,属于违法程度轻微,“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或其他农用地的,罚款为每平方米15至25元。鉴于一直未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也未采取其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现我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对非法占用的300平方米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仟圆整(小写:6000元整)。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你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崮山镇北虎口村300平方米退还给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北虎口村村民委员会

2.你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处罚决定书到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分局(世纪大厦17楼1709室)开具收款单据后,将罚款缴纳至代收罚没款银行,并按照相关程序换回罚款收据。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威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龙海、姜小平    

 话:       5980157          

 址: 青岛中路106号世纪大厦1709室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5年9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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