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佳盛石材有限公司于家埠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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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精神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5〕64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威海市佳盛石材有限公司于家埠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地质环境治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631-5173117。
附件:1.公示说明.pdf 2.威海市佳盛石材有限公司于家埠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方案公示版.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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