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本中心将准予办理转移登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齐鲁大道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5982582
序号
房屋坐落
购房业主
合作开发公司
1
长峰馨安苑小区-62号-201
徐磊
任美萍(威海市华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长峰馨安苑小区-63号-1301
宋娜
3
长峰馨安苑小区-83号-705
吕阳芬
4
长峰馨安苑小区-84号-802
于炳华
5
长峰馨安苑小区-85号-1106
邹佺效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