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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应用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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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应用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通知
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自然资源、住建、税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不 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鲁政办发 ( 2019) 23 号 )文件精神 , 做好关于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 优化服务环境,提升管理水平,现就深化业务协作配合,加强信 息共享应用通知如下: 一、完善企业登记”一窗受理” 将交易、纳税、登 记整合到一个窗 口, 企业、个人办理房屋交易转移登记时,提交一套资料,实现一窗受理、缴税、领证。 税务部门和住建部门应当在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整合房 地产交易与办税业务流程,积极推行跨部门业务联办,实现交易 和办税资料在房地产交易受理窗口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认证,减少交易和办税所需证明资料,让当事人在不同部门间少跑 路,提高办事效率。 二、全面推进房地产交易、纳税、登记信息共享,切实强化部门信息集成共用 依托威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 务联办平台,全面建立房屋交易、登记、税务共享机制,各部门 数据实行全流程实时信息更新交互。住建部门建立和完善房地产 交易合同信息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进行实时对接;税 务部门通过威海市不动产登记税务联办平台直接实时获取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推送的交易、登记信息及资料纸质资料扫描 文件,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宪税结果实时推送至不动 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 三、着力推动不动产单元码采集应用 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和住建部门要加强不动产单元码 的采集和应用。住建部门要将不动产单元码作为房地产交易合同 网签备案的必填信息。税务部门要在办税取环节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不动产单元码,并将其与所办业务相关联,方便查询使用。 四、丰富税、费缴纳方式,推行网上办理 继续推行和优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方式,提升网上办理服务效能,开发应用多途径不动产费和税款缴纳方式,全面推行网 上缴费和现场扫码缴费 , 实现税费的移动端支付、网上支付、 P OS 机刷卡支付等。各级不动产登记大厅原则上不再设立专门的缴费窗口,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留一个窗口完成涉及特殊业务的票 据打印。 五、重视信息安全,推动工作开展 税务部门要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可以使用共享信息的人员和权限,实行痕迹化管理,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涉税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将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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