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15  15:03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业务类型

威自然资字【2020】76号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管理

发文时间效力级别时效状态

2020年7月15日文件现行有效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让群众办事更便利,提高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结合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全心全意为办证对象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破地域限制,改变原有按照属地受理、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市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全威海市市域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多点办、快捷办”的便利化目标,促进全省通办登记业务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范统一原则。“全市通办”的业务实施统一的业务规范,明确“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办事范围、办事标准,执行统一的业务流程、统一的操作规范、统一的服务标准。

(二)坚持统筹推进原则。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将业务的规范化、服务的一体化、“网办掌办”信息化等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协同推进。

三、“全市通办”业务范围

根据省“一网通办”平台已经上线运行的50类业务类型,基本已经全面覆盖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相关首次、抵押、转移、更正、变更等业务,完全满足申请人日常不动产登记的业务需求,企业和群众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通办业务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申请人在省其地市通过“一网通办”申请的威海区域内的案件,市和各区市登记大厅按本规定全区域受理。

四、“全市通办”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24小时通过手机端“爱山东”app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总门户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服务模块,发起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提交业务后,根据短信提醒,就近到当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现场核验并提交相关材料,登记证书证明以EMS方式送达。

申请人也可就近到各不动产登记大厅由大厅工作人员辅导完成网上申请操作。

五、各登记大厅职责

(一)通过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对本辖区不动产的网上申请的业务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即时反馈给申请人。

(二)通过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云平台进入网上申请业务的不动产所在辖区入口登录线下系统,进行业务的受理、提交;根据申请人的需要,打印发放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证书,生成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

(三)负责收取通过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资料收取;对申请事项进行现场核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填报证书、证明EMS邮寄信息。

(四)审核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提交的“全市通办”业务,并登簿。

(五)负责将需要异地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定期以“EMS”方式邮寄给相关登记大厅。

(六)各大厅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全市通办”标示牌或窗口;建立协调机制,负责“全市通办”全流程的无缝沟通,保障业务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提高便民服务意识。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是顺应“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迫切需求,也是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有序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加强协作和沟通,及时梳理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通办”有序推进。对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业务的相关人员,要积极开展保密安全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严格按照信息保密安全和市局确定的业务规范进行操作。

(三)加强多方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宣传力度,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发布、放置“全市通办”资料,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的社会知晓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附件:1.“全市通办”支持的业务类型清单;

2.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核验单。

 

 

 

 

附件1

“全市通办”支持的业务类型清单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出让

2

划拨

3

授权经营、作价出资

4

租赁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坐落变更

7

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

8

土地用途、性质变更

9

土地界址面积变更

10

权利期限变更(土地的使用期限)

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12

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3

法律文书裁定

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建筑物、构筑物

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新房办证(新建商品房买卖)

16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存量房买卖)

17

法人企业购买二手房(存量房买卖)

18

添加共有人(婚内添加共有人)

19

安置房

20

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

21

离婚析产

22

夫妻财产约定

23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存量房买卖加抵押合并登记)

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

房屋灭失

25

依法没收、收回房屋、依生效法律文书

26

权利人放弃房屋所有权

2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共有性质变更

28

姓名变更

29

地址变更

30

房屋面积变更

31

房屋用途变更

32

权利期限变更(土地的使用期限)

33

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34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

35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36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注销

37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告抵押合并登记

38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预告登记注销

39

自然人二手房过户预告登记

40

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的设立

41

异议登记的注销

42

抵押登记

房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个人)

43

房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个人)

44

房地抵押权注销登记(个人)

45

房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

46

房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

47

房地抵押权注销登记(企业)

48

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

49

注销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

50

补、换证登记

补、换证登记

 

 

 

 

附件2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核验单

 

                  核验机构:            时间:年月日

登记
  事项

不动产所属分区


网上申报业务号


业务类型


资料
  核验
  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拍照留存)

4.证明发生转移的材料(转移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

5.抵押借款合同(抵押登记使用)

6.其他材料名称

申请人核验结

登记申请人(权利人)(多人以逗号隔开)

姓名(名称)

张三,李四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

证件号

3710000000,3710000

证书邮寄地址

山东省荣成市光明小区6号502

联系电话

15663510212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登记申请人(义务人)(多人以逗号隔开)

姓名(名称)

王五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

张三

联系电话

231313123

核验签名

核验人员签名


核验审核人员签名


注意事项:1.申请人信息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资料核验清单填写登记时确认的所有的资料清单。

3.本核验单作为登记资料同时留存登记档案。

4.核验内容:核验申请人本人身份,并见证申请人在相关材料上签字;核验所有申请资料与“一网通办”上传资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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