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威海市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活动实施方案 | ||||
| ||||
关于印发威海市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了《威海市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确保高质量、按期限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7日 威海市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活动揭榜情况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69号)及威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威海市落实“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威办发〔2022〕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感和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 “揭榜挂帅”活动要求,对标国内、省内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通过对标对表,找准差距短板,制定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方向,大胆创新,全力攻坚突破,力争打造一批全省领先的创新成果。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安排 (一)推进揭榜事项落实落地 1.涉及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登记事项,全链条一个环节办理。实现由受托银行一次性收齐商业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申请人只跑一个机构就能完成。(责任单位: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2.实现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不动产单元码“一码关联”用地(合同)、规划、建设、税务、不动产登记,横向延伸到水、电、气、热等业务联办领域,实现新建项目全链条管理。(责任单位: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3.开展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的土地、房屋、林权、海域登记信息整合入库。(责任单位: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4.推进存量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生成。在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基础上,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的登记成果,生成存量不动产权证书。满足对存量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查询、核验的需要。(责任单位: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5.实现测绘成果共享,直接调取土地测绘成果、房屋预测绘成果、房屋实测绘成果。建立“多测合一”平台与不动产登记共享机制。对前序环节中产生的测绘成果中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实现测绘成果在线报送和权调成果审查入库”全过程零跑腿”。(责任单位: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二)推进自我建榜事项落实落地。 1.优化不动产继承业务流程,试点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落实国务院24号文件,持续压实继承登记业务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降低群众办事成本。(责任单位: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2.建设以“无感过户、效率登记”为主要特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服务云大厅,提升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幸福感。建立民生事项信息库,整合存量不动产登记信息,通 过不动产单元码“一码关联”水电气暖等民生事项户号编码,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的“无感过户”。(责任单位: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以此次“揭榜挂帅”活动为契机,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细化责任清单,实行“定分管领导、定责任部门、定工作任务、定工作要求、定落实时限”的督查抓落实机制,市局也将定期对任务宪成情况进行调度督导,确保高质量、按期限完成工作任务。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27日前将各单位揭榜建榜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报至市局确权登记科。 (二)开展工作成果验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请各单位于规定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将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市级及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遣报至市局确权登记科,以备省级检查。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型平台上,常态化开展宣传报道,及时介绍揭榜建榜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业群众。 2022年5月17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