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书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远遥-53号-301(现坐落:远遥南区-5号-401)的102284(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