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014890
威海市久江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
371002007016GB00023F00080001
东海路-49号
2
2015019070
371002007016GB00023F00070001
东海路-51号
公告单位: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