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明
1
贾宏侠
金海滩花园-389号-707、金海滩花园-389号-607、金海滩花园-389号-504
鲁(2024)威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015号、鲁(2024)威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014号、鲁(2024)威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01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