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四方路-7号-504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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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4)-H 206 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分中心(文化中路59号环翠政务1楼) 联系方式:0631-5193711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 月 6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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