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艳文因保管不善,将2010058411(证书类型:不动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艳文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