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区分中心(文化中路59号环翠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631-519370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冶口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冶口村
371002020001JA00252W00000000
1300.00
2
371002020001JA00251W00000000
11.00
3
371002009006JA00013W00000000
26587.00
公告单位: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