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房屋他项权证号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商贸城支行
苘山镇和阳花园-2号-305
T201415666
特此声明
声明人: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