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洪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怡心苑-1号-806的2013016603(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和威高国用(2009)第106-191号(证书类型: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洪霞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