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文化西路-193-5号-612的威房权证字第2009044774号、威高国用(2007)第121-68号(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宏岐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