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1
温永杰
统一路-178号-8
2007040537/威国用(2002)第156-19号
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
T201408985
特此声明
声明人: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