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乐坊小区-15号-1802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7  11:03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1

陈玲玲

泉乐坊小区-15号-1802

鲁(2022)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21091号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泉乐坊小区-15号-1802

鲁(2022)威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400号

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

泉乐坊小区-15号-1802

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34928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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