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1
卢壮
莱西路-98号-502
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34221号
2
王利平
鲁(2024)威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470号
3
鲁(2024)威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209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