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遥南区-4号-202(原坐落:远遥-51号-202)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15:43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H 10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分中心(文化中路59号1楼)

联系式:0631-519371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文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远遥南区-4号-202(原坐落:远遥-51号-202)

威房地字第102287号

李百江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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