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庆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金线顶路-28号-0802的2006023490(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和威环国用(2008)第012-21号/(证书类型: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小庆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