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1
刘凤珍
东窑街-8号-708
T200401132
特此声明
声明人: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