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推行威海市市区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
无纸化办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9  16:12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自2025年101日起,威海市市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推行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无纸化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启动无纸化办理及电子档案管理。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签名现场确认并签署电子申请材料,不再签署纸质文件。电子签名与纸质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线上、线下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原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等,由登记机构收回加盖注销印章后定期销毁,确实无法提供原纸质证书的,在门户网站公告作废。

三、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的业务,以市住建部门存量房交易系统推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为准,不再收取线下签署的纸质合同。

四、办理业务所需的其他部门纸质证明(如公安局开具的门楼牌号码正式编号登记通知),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扫描后留存电子文件,原件退回申请人自行保存。

五、凡核发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业务,均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倡个人优先使用电子证照,可通过“爱山东”APP中“我的证件”查看并使用不动产电子登记证明的亮证服务;也可通过“爱山东”APP中“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模块查询房屋信息。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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