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区初村镇小馆村-41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
|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 2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区分中心(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631-5350300
威海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026年1月22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