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2)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2341号
李星男
371002007007GB00192F00330001
悦海锦府-28号-101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