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乳山市东峒岭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抵押备案网上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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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探矿权抵押备案信息已经探矿权人和抵押权人认可并告知威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予以公开。 一、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探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威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该探矿权的转让。 二、探矿权人应依法开展探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探矿权使用费等费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直至吊销探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探矿权人承担。 三、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探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请抵押双方在该探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共同向威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解除探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解除抵押备案。若本抵押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解除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五、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执行后,须按要求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山东省乳山市东峒岭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抵押备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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