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 1 月 2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区分中心(文化中路59号环翠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631-5193700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于华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环翠区桥头镇桥头村-482号
371002021006JC00980F00010001
149.00/74.48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