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61363号
丁德华
不动产权证书
371002012014GB00080F00030002
重庆街-129号-1002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 年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