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威环国用(2011)第019-033号
山东宏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371002017007GB00065F00020062
海滨北路-111号-1203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 年 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