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芳芳,赵艳娟因保管不善,将威环国用(2015)第031-268号(证书类型:国有土地使用证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芳芳,赵艳娟
202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