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王春花因保管不善,将2013009160、2013009160-1(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和威环国用(2012)第001-316号(证书类型: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浩,王春花
2026年3月5日